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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企业为了缴纳“低于消费”,在有空座位的情况下强制消费者入包间用餐。昨日,记者在簋街多家餐厅内找到,空着的座位商家以“被预约”、“并未到对外开放时间”等理由拒绝接受让消费者就坐,而是将消费者纳进有“低于消费”的包间。中消协涉及人士回应,餐厅此举因涉嫌违背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涉及内容。最近有多位消费者体现,簋街用餐经常遇上餐厅有空位子却不想跪,而是被拉入所含“低于消费”的包间。
记者在花家怡园内看见,其包间里坐着的客人比外面的还要多。大厅空着的座位,服务人员以“已被预约”、“并未到对外开放时间”为由拒绝接受消费者用餐。但服务人员多不会提醒包间有500元的低于消费。
一位用餐的消费者告诉他记者,“我们来了4个人,不确切为什么商家不想跪外面,后来实在既然来了,包间就包间吧”。而一个小时以后记者再度返回该餐厅,找到之前被“预约”或“并未到对外开放时间”的那些座位依然空着。
在一家名为“蜀山城”的川菜馆内,记者找到不存在某种程度的问题。晚上9点多的时候,商家仍然回应,外面部分座位并未到对外开放时间,可以到包间用餐。“低于消费 400元,如果消费过于400元,要交40元的服务费,”服务人员告诉他记者。
该餐厅的经理回应,座位是按时间对外开放的,也是为了餐厅资源的合理利用。虽然这些餐厅向消费者指明了“低于消费”标准,但有空座位而不想消费者就坐的这种不道德因涉嫌违规。
虽然《餐饮企业经营规范》(以下全称《规范》)中规定商家必需指明额外收费,但并不是说道商家可以以任何理由收买消费者入包间消费。涉及法律人士回应,《规范》是一个行业标准,未主张经营者在指明后就可以缴纳“低于消费”款项,且《规范》内容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并不冲突,经营者无法以“ 指明”为由强迫消费。中消协的法律顾问邱宝昌回应,餐饮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。
“目前法律上没具体餐馆缴纳低于消费归属于违法,但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在哪里消费或消费多少钱,商家无法收买或强制消费者消费,”邱宝昌告诉他记者,“商家以‘包间外其他座位无法就坐’为由强制消费者‘低于消费’似乎不合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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